发布时间:
2024-09-07
政府采购制度是政府依法行政、配置资源、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。近年来,我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《政府采购法》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◆★■,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,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,已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立了法治化、规范化★■◆■、科学化的政府采购制度。与此同时,与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相比★★◆◆,与部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相比◆■★◆◆,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★★◆◆■。深化烟台市政府采购改革,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,对于推动构建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。
(三)深化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督。通过规范采购人◆★★■◆■、供应商、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参加人的行为,加强对政府采购全流程的监管,实现采购人依法采购、代理机构规范执业■★◆★、供应商合法经营、评审专家履职尽责的目标任务。具体举措包括:创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级示范点◆◆■★■,推行多部门常态化联动执法协作机制,积极探索远程异地“双盲”评审常态化等■◆★。
(二)优化政府采购全方位服务。通过主动服务,推动供应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,提升政府采购效率◆■◆★■◆,提高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便捷度。具体举措包括: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,支持中小企业发展、节能环保、创新、乡村振兴等;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;拓宽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服务范围及供应商征集入驻渠道;通过监督检查、采购需求审查等方式保障供应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等。
(一)强化政府采购全周期管理★◆★◆★■。通过各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,规范政府采购流程,建立采购人对采购结果■★◆“能负责◆◆★★、想负责、必负责■★★★”的采购人制度。具体举措包括◆★:各主管部门做好对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统一管理,各采购人做好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、预算管理■★★◆◆、需求管理■◆■、合同备案管理、履约验收■★◆、信息公开管理等◆★★。
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发展职能★◆■、服务职能★◆★◆■、监管职能■★■,建设具有烟台特色的政府采购“三化”“三全”制度体系■◆★★◆◆。
“整顿市场秩序、建设法规体系、促进产业发展”三年行动方案(2024—2026年)》,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■◆★★■,开展“整顿市场秩序、建设法规体系、促进产业发展◆★■”三年行动,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,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■◆★■★■,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。为全面贯彻落实,打造政策更优、成本更低★★、服务更好◆◆◆■★、效率更高★◆★◆■、程序更规范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“烟台样板”,烟台市制定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》(以下简称《改革意见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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